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柘荣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专班,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宋 振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常务副组长:霍立昀 县委副书记(正处长级)
副 组 长:黄建恩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陈家秋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韦 莉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成 员:雷永清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吴恩银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袁伏延 柘荣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书记、局长
郑坤荣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福惠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江 平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荣生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金允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国干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谢立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发余 县文体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毓霖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姚松周 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 崇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吴一飞 双城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游奇锋 城郊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游 旺 乍洋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袁济城 东源乡党委副书记
叶建国 宅中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林锦春 富溪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章清苗 黄柏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赵中华 楮坪乡党委副书记
潘石速 英山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挂靠柘荣生态环境局。同时,设立综合监管组、项目实施组和资金保障组。
一、综合监管组
牵头领导:陈家秋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组 长:袁伏延 柘荣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吴小雄 县政府总值班室主任
曾瑞晓 柘荣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林康祥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吴丽英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叶玉超 柘荣生态环境局干部
f张德淦 县食用菌技术推广站站长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2.根据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配合项目实施工作专班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
3.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定期开展工作监督考核,适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4.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文明村镇实效考评。
二、项目实施组
牵头领导:陈家秋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组 长:林 崇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副 组 长:刘荣生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承锋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陆洪邶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夏亦斌 县卫健局二级主任科员
林康祥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林 超 县城投公司总经理
成 员:范小凤 城郊乡政府副乡长
林龙霞 乍洋乡政府副乡长
张丽华 东源乡政府副乡长
兰治中 宅中乡党委委员
魏忠义 富溪镇政府副镇长
方兴尧 黄柏乡党委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陆耀锦 楮坪乡党委四级主任科员
郑以渊 英山乡党委原综治副书记、政法委员,待安排
工作职责:
1.牵头编制、修订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本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接规划设计单位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对全县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合理选择“纳厂、集中、分散”等治理方式,测算年度治理任务,全县统一捆绑打包,申报省级与中央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储备库。
2.负责做好项目审批、用地征迁、施工建设等工作。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用地,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竣工项目进行组织验收,确保工程按照实施标准高质量完成。指导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城乡供排水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乡村旅游规划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有效衔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
4.优选第三方专业公司按“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实施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并对在建或已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工程进行捆绑打包,统-运维。
三、资金保障组
牵头领导:黄建恩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组 长:吴福惠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袁锦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周德 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袁淑贞 柘荣生态环境局主任科员
林 群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粮食和物质储备局局长
林康祥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林荣悌 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阮建峰 县城投公司财务干部
魏素芳 柘荣生态环境局财务干部
工作职责:
1.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按相应比例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
2.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依托柘荣水务有限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
专班小组成员如发生人员变动,均由继任者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柘荣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