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乡、富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县级自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闽林文〔2020〕96号)文件精神,2020年12月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2020年度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发现城郊乡13.4亩、富溪镇94亩村庄绿化项目未能通过项目验收,且我局已于2021年3月31日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但截至目前,城郊乡、富溪镇两个乡镇均尚未完成上述项目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㈠城郊乡。位于城郊乡岭边亭村的2020年度村庄绿化项目13.4亩,至今未调整落实地块,用于项目建设。
㈡富溪镇。位于富溪镇富溪村和岭后村的2020年度村庄绿化项目94亩,至今面积保存率和造林成活率均不足,且还未进行补植补造。
二、整改要求
当前我县已进入秋冬季造林季节,两个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认真对照项目材料,抢抓造林时节及时做好项目整改,确保造林成效和资金使用效益。
城郊乡要及时落实好项目造林地块,组织项目施工队伍严格按设计要求选择合格苗木完成整改。同时,在施工中技术人员要靠前指导,跟踪把关好林地清理、整地挖穴等造林技术关,确保造林成果符合要求。
富溪镇要督促造林施工单位及时完成2020年度村庄绿化项目整改。并在施工中技术人员要靠前指导,跟踪把关好林地清理、整地挖穴等造林技术关,确保造林成果符合要求。
三、整改上报
造林绿化工作是我县农业农村考评和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城郊乡、富溪镇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理念,主动担当作为。务必于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县林业局。
柘荣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