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柘荣交警在柳城东路进行夜查统一行动,当事人魏某某驾驶无牌电动二轮摩托车驶入临检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结果为16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民警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魏某某持C1驾驶证驾驶无牌电动二轮摩托车,属于准驾不符,且未戴头盔。目前,案件正在进步处理当中。
1月30日,柘荣交警在柳城北路进行夜查统一行动,当事人林某某驾驶车牌号闽J****7二轮摩托车驶入临检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民警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300元的处罚。
2月14日,柘荣交警在柳城北路进行夜查统一行动,当事人孙某某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驶入临检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民警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林某某持C1驾驶证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属于准驾不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2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月18日,柘荣交警在柳城东路进行夜查统一行动,当事人肖某某驾驶车牌号闽J****8二轮摩托车驶入临检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民警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肖某某未戴安全头盔。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1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月18日,柘荣交警在柳城东路进行夜查统一行动,当事人林某某驾驶车牌号闽J****T二轮摩托车驶入临检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民警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林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且未戴头盔。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400元的处罚。
柘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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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柘荣交通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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