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柘荣县“两违”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方案》已经县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柘荣县“两违”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方案
为全面推行“两违”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两违”现象的发生,按县委县政府要求,依据柘治违〔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网格管理原则,建立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划分成以乡镇为第一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第二级网格,行政村、社区根据其村居大小划分若干网格为第三级网格的乡镇网格巡查管理体系,责任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乡镇及有关部门的“两违”综合治理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实现“两违”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乡镇网格巡查、部门依法处置”的“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坚决预防和遏制新增违建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机制
(一)工作职责
1.乡镇职责
乡镇为第一网格,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辖区总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巡查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巡查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委派挂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负责“两违”工作,成立巡查队伍,对各个行政村、社区进行巡查,统计汇总行政村、社区“两违”巡查信息报送表、拆违统计表、“六先拆”对象名单,定期报送县治违办。对发现的“两违”情况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分类处置,该动员自行拆除的动员自行拆除,该上报县治违办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强制拆除的强制拆除,并依托乡镇做好前期拆除程序、法律解释、劝导等工作。
2.村、社区职责
村、社区为第二网格,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两违”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每周做好辖区内拆违情况统计,上报乡镇治违办,在做好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情况每10天上报“六先拆”对象并督促按时拆除。挂村领导对所挂村“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和挂村干部负责具体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挂村领导(第一网格)汇报,同时直接向县治违办(县城市管理局)报告。村、社区要根据村居实际分若干网格为第三级网格,配备相应第三级网格员。第三级网格员负责对各自网格进行巡查监控,做好巡查记录,建立每日巡查台账,汇总至第二网格并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第二网格,同时直接向县治违办(县城市管理局)报告。
3.相关部门职责
(1)县治违办:利用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智慧城市),做好统筹协调、科技巡查、统计上报、牵头拆除等工作。与城市管理局职责合并,除应用科技手段加强巡查、督查外,收到三级网格员上报的违建问题,组织“即见即拆”。
(2)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按四个片区(中队)结合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智慧城市)、卫星图斑、无人机等针对城区新增“两违”进行巡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并上报县治违办,由治违办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及时依法予以拆除。针对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涉嫌违反城乡规划(非法占地由县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依照各自职权进行查处)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
(3)县自然资源局:针对日常巡查中或卫星图斑发现的涉嫌非法占地建设、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职权做好查处工作,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针对各相关部门日常巡查中发现涉嫌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的,作出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认定意见后,移送县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置。
(4)县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配合做好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两违”工作。占用林地、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河道管理范围线内的“两违”查处工作分别由林业、水利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的违法用地查处。
4.分类处置
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在收到相关网格“两违”违建线索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制止,发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并限期自行拆除,并依托县治违办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分类处置:一是对于正在进行或不听行政机关的劝阻继续实施完成的建筑,应当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不听制止而继续建设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采取查封施工现场或者强制拆除等即时措施,应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强制程序的限制,有利于对违法建筑的快速处理,不再进入立案查处程序,以尽快减少或者消除违法建筑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所造成的损害。二是对于其他违法建设行为,相关部门依据职责与法定程序进行处置。
(二)督查机制
1.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和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并抽调县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干部各一人至县治违办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治违办及督查工作。
督查组工作职责:一是每天收集乡镇“两违”巡查信息报送表并存档,了解乡镇每日巡查情况,不定期进行下乡实地检查,填写督查记录,查看乡镇巡查记录,落实“零报告”制度。二是每周一收集各乡镇上报拆迁统计表,通过实地检查和系统比对,核实乡镇拆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督促乡镇做好“一违一档”工作,将统计数据整理上报市治违办并制作台账存档。三是每月收集乡镇上报“六先拆”对象,通过现场检查、查看档案等方式核实“六先拆”对象,报送县领导审定,待县领导同意后在新闻媒体公布。四是处理群众投诉,详细记录投诉人姓名、电话、来访(来电)时间、投诉内容,报送县治违办主任批示后,及时转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详细记录反馈情况,并到实地督查检查与部门反馈是否一致形成督查记录。
督查组督查乡镇、有关部门“两违”工作情况,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全县,对工作落后的乡镇、个人进行通报问责。
2.各乡镇要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对辖区日常工作进行跟踪,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和拆违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对辖区至少开展一次自查活动,做到有检查、有总结。
3.三级网格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建及时上报,若发生群众举报或县治违办巡查发现而三级网格员未上报的违建问题的情况,要进行严肃批评、处理。
(三)奖惩问责机制
县督查组根据督查结果,对各乡镇“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对乡镇绩效考核成绩。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过通报表扬、政策支持等方式予以鼓励(乡镇可结合实际给予第三网格员补贴);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或提出问责建议,对达到“两违”综合治理单列管理条件的乡、镇提请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小组予以单列管理;相关情况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县纪检监委报告。
一旦发现对辖区内的“两违”行为放任不管、玩忽职守,对群众举报的“两违”行为受理不及时、拖延不办、纵容包庇,将移送上报县纪检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乡镇“两违”巡查信息报送表
2.乡镇治违网格化巡查防控人员名单表
3.柘荣县拆违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乡镇“两违”巡查信息报送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县镇 (街道) | 单元网格内违建点详细地址、现状 | 户主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材料 | 土地规划审批情况 | 违建起始时间(续建时间) | 占地面积(㎡) | 违建面积(㎡) | 信息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 单元网 格责任人 |
注:每日一报,没有发现新增违建也要报送。
附件2
乡镇治违网格化巡查防控人员名单表 | ||||||
单位: | ||||||
单元网格 | 县城市管理局巡查队 | 第三级网格员 | 第二级网格责任人 | 第一级网格责任人 | ||
责任领导 | 工作人员 | |||||
附件3
柘荣县拆违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月 日
序号 | 村(居) | 违建地址 | 户 主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违建面积 (平方米) | 违建 类别 | 现状 | 拆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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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六先拆要注明,2、在备注中标明本周乡镇开展统一联合行动次数、拆违处数和腾出土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