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已经是深入人心的观念了
但还有人心存侥幸地触碰法律的底线
……
请谨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现对2月份查处行动中
的酒醉驾违法驾驶人进行
曝光!
02月12日19时58分,游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仙屿路路段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17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游某持C2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属准驾不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02月12日19时43分,吴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闽J****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仙屿路路段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9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吴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年检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月24日20时57分许,缪某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柳城东路路段时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缪某某于2023年10月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截查获,此次属二次酒驾,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2月24日20时24分许,王某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柳城东路路段时被交警拦截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9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2月17日23时03分许,谢某嵘驾驶闽J****7号小车从柘荣县溪坪街大桥方向沿河滨西路往柘荣县彩虹桥方向行驶,途径柘荣县河滨西路1-10号门口路段时,因逆向行驶碰撞由谢某丰驾驶的闽J****8号小车,导致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柘荣县河滨西路1-10号门口事故现场,对谢某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210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送医院提取血样,鉴定结果显示谢某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8.92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2月3日01时03分许
违法地点:仙屿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5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
处罚结果:罚款1300元;
车辆类型:正三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月15日19时40分许
违法地点:仙屿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3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21分,罚款14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车辆类型:正三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月18日20时01分许
违法地点:仙屿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2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1400元;
车辆类型:正三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月18日19时50分许
违法地点:仙屿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4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无牌;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1600元;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月28日00时30分许
违法地点:仙屿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1400元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时间:2月28日00时44分许
违法地点:仙屿路路段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4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21分,罚款13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柘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温馨提示
拒绝酒驾 文明出行
▌来源:“柘荣交通警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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